安徽省科技攻关重大专项

安徽省科技攻关重大专项

文字:[大][中][小]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2/12/27     浏览次数:    

一、具体内容

1.省科技重大专项聚焦高新技术产业、战略性新兴产业(领域),重点支持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,支持公益性共性技术、前沿引领和颠覆性技术、科技成果工程化研发及应用基础研究;

2.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,重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可下设课题,根据需要可实行滚动支持;

3.优先支持产学研合作承担实施项目,优先支持依托国家重点实验室、省“一室一中心”等、、省级创新平台承担实施项目;

4.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,省科技厅、项目归口管理单位、项目承担单位按职责分级管理;

5.一般采取公开竞争方式择优遴选项目和承担单位,对于战略目标明确、技术路线清晰、组织程度要求较高的重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,可在明确有关前提下,采取定向委托或征集揭榜等方式确定项目承担单位;

6.实行限额推荐,申报单位通过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申报材料,由归口管理单位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后,向省科技厅推荐。

二、申报条件

1.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安徽省内注册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,有较强的创新能力、人才和科研基础条件保障,运行管理规范,科研信用记录良好;

2.项目主持人应为申报单位在职或为项目实施而正式聘用的人员,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,、有足够的时间投入研究工作,科研信用记录良好,截至申报时没有主持在研省级(含省级)以上科技计划项目(课题)(不包括自然科学基金和后补助、绩效奖励类项目,下同)(“揭榜挂帅”项目申报单位不受在研限制);

3.项目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合作申报的,牵头单位应与合作单位签订协议,明晰各方责任、任务及项目资金额度,项目实施形成的固定资产及科技成果权益归属等;

4.同一项目已获省财政资金资助或已通过其它渠道申请财政资助的,不得重复申报。

三、兑现程序

1.省科技厅或委托的专业机构负责受理项目申报,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,对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,采取网络评审、会议评审、专题论证等形式组织专家评审(论证),必要时组织现场答辩或考察,评审(论证)专家原则上从安徽省科技专家库中抽取,重点审核项目的创新性、可行性、绩效目标与指南的相符性以及申报单位实施项目的能力条件等;

2.根据专家评审(论证)意见和项目查重、信用记录比对等情况,科技厅相关处室研究提出年度项目立项和资金安排建议,经厅会议集体审议并予以公示;

3.采取无偿资助的支持方式,公开竞争类项目,单个项目省财政资助最高可达500万元;定向委托或征集揭榜类项目,单个项目省财政资助最高可达1000万元。省财政资助可实行分期拨款、滚动支持,其中首年度拨款不低于资助总额的50%。由企业承担的项目,由所在地市(县)财政先行予以资助。项目总投入中企业投入不低于60%,省、市(县)投入不超过40%;

4.项目总经费原则上不予调整,省财政资助资金少于项目承担单位申请额度时,差额部分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解决;若项目承担单位不能或不愿补足差额,取消项目立项资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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